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,夫妻若未訂立約定財產制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適用法定財產制。衡諸常情,約定財產制需往返法院完成登記,且婚前討論將來若婚姻無法持續應如何結算金錢,一般比較少見,所以我國夫妻多適用法定財產制。然而,法定財產制究竟如何規定?財產該如何計算與分配?
一、 簡易計算公式
法定財產制講求夫妻於婚姻期間因相互支持而獲得之財產,由雙方公平分配,而對於因單方努力下獲得的婚前財產,則在排除在外。
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,夫妻若未訂立約定財產制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適用法定財產制。衡諸常情,約定財產制需往返法院完成登記,且婚前討論將來若婚姻無法持續應如何結算金錢,一般比較少見,所以我國夫妻多適用法定財產制。然而,法定財產制究竟如何規定?財產該如何計算與分配?
一、 簡易計算公式
二、 婚後財產淨值
若要計算法定財產制,必須先確定現存婚後財產淨值。又,依民法第1030-4條規定,夫妻現存婚後財產之價值,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,若協議離婚或調解離婚,以協議當下或調解當下為價值計算基準,若判決離婚者,則以起訴時為準。如有需依民法第1030-3條規定,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,該財產價值以處分財產時之價值為準。
三、 婚前財產
法定財產制講求夫妻於婚姻期間因相互支持而獲得之財產,由雙方公平分配,而對於因單方努力下獲得的婚前財產,則要排除在外。而婚前財產包含「結婚前」的財產,以及改用法定財產制前,夫妻所適用約定財產制的財產在內。
四、 賸餘財產分配請求權
舉例來說,小美婚後財產現存100萬,其中包含父親贈與50萬,而小王婚後財產現存500萬,但有200萬債務,且有100萬為婚前存款。依法定財產制,雙方可分配之財產計算如下:
如圖:
故雙方有150萬的差額(200萬-50萬=150萬),小美得向小王請求75萬(150萬/2=75萬)的差額。
但須注意法院在一定條件下(例如認定其中一方對於婚姻無貢獻)仍得調整甚至免除分配額度,且此項請求並非沒有時間限制,需要在知悉兩年及法定財產制消滅內5年向對方請求(民法第1030之1條第2項及第5項規定參照)。
承辦律師:洪士傑律師、陳泳儐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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